2012-02-16
房屋所有權人如何才能獲得足夠的保障?,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僅提供基本保障,保險金額最高為新台幣150萬元,房屋所有權人考慮本身房屋價值、經濟能力後,如欲購買超過新台幣150萬元以上的保障或地震所致房屋之部分損失或房屋內動產者,可另向原投保的保險公司投保擴大保障之地震保險商品。
2011-01-07
政府為什麼要建置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其目的為何?,有鑑於921地震造成台灣民眾嚴重之經濟損失,政府積極建置住宅地震保險制度,將此列為災害重建計畫工作綱領之配合措施之一,政府並承擔了重大地震事故保險損失的部分責任,期能以此政策性保險彌補商業性保險之不足,以協助受災民眾重建家園,並紓緩災害對國家的衝擊。
2010-07-06
集合住宅以保險標的物進行損失評定或鑑定時,是否考慮保險標的物單「戶」與鄰近建築物共用構件之折減比率?,本保險對集合住宅以保險標的物進行損失評定或鑑定時,對於保險標的物「戶」與鄰近建築物共用之柱、梁、結構牆等各構件,直接以損壞之數量計算,不考慮整體共用區域構件之折減比率。當損壞之結構構件(柱、梁、結構...
2010-07-06
住宅地震保險如何對集合住宅進行損失評定或鑑定?,本保險集合住宅原則上以受損最嚴重樓層進行評定或鑑定,此即表示當集合住宅受損最嚴重樓層經評定或鑑定達本保險理賠標準,該集合住宅之所有本保險保戶,無論位於何樓層,均可獲得理賠。當受損最嚴重樓層未達本保險理賠標準時,考慮地震破壞應力集中,可能造成某單一戶損壞...
2010-07-06
住宅地震保險為何採全損理賠標準?,為簡化理賠程序得以最短時間完成保險理賠,使受災民眾迅速獲得經濟補償,另為降低理賠費用,並減輕民眾保險費負擔,故本保險採全損理賠標準。
2010-07-06
集合住宅以保險標的物進行損失評定或鑑定時,是否考慮保險標的物單「戶」與鄰近建築物共用構件之折減比率?,本保險對集合住宅以保險標的物進行損失評定或鑑定時,對於保險標的物「戶」與鄰近建築物共用之柱、梁、結構牆等各構件,直接以損壞之數量計算,不考慮整體共用區域構件之折減比率。當損壞之結構構件(柱、梁、結構...
2010-07-06
住宅地震保險如何對集合住宅進行損失評定或鑑定?,本保險集合住宅原則上以受損最嚴重樓層進行評定或鑑定,此即表示當集合住宅受損最嚴重樓層經評定或鑑定達本保險理賠標準,該集合住宅之所有本保險保戶,無論位於何樓層,均可獲得理賠。當受損最嚴重樓層未達本保險理賠標準時,考慮地震破壞應力集中,可能造成某單一戶損壞...
2010-07-06
住宅地震保險全損之評定及鑑定,為何以評定或鑑定受損最嚴重樓層為原則?,考量建築物結構之整體性,應以建築物整體進行損壞之評定或鑑定,但建築物受地震力之明顯破壞情況,多集中在軟弱樓層,即所謂受損最嚴重樓層。基於受損最嚴重樓層修復費用占其重置成本比率近似於建築物整體修復費用占其重置成本比率;另考量實務上檢...
2010-06-02
抵押權銀行認為從保險公司得到保險金之百分六十之賠償額度太少,要求被保險人償還剩餘之貸款額度。而被保險人認為房子已全數毀損,並無繼續抵押之必要,應如何處理?,依民法相關規定,抵押住宅建築物雖已毀損或滅失,抵押銀行對於借款人(被保險人)因抵押建築物毀損或滅失得受賠償或其他利益,仍可主張其權利。又雖抵押住...
2010-06-02
住宅地震保險制度採住宅火災保險保單涵蓋地震保險之方式,其理由為何?,住宅火險保單之承保範圍涵蓋地震事故可提供被保險人更完整之保障範圍,使被保險人之住宅除因火災、爆炸或煙燻等原列舉危險事故所致之毀損得以獲得賠償外,因地震所致之毀損滅失,也可以獲得賠償。本制度規劃過程中,特別參考其他國家制度,經研究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