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處職掌
1. 辦理住宅地震保險之危險承擔(含承保傳輸、理賠與稽查)與分散事宜。
2. 辦理住宅地震保險發展規劃工作小組與分組會議,檢討現行住宅地震保險制度、
實務運作與未來發展。包括:
(1)危險分散與費率分組:檢討與改善危險分散機制、承保範圍、費率與準備金等。
(2)承保理賠與法制分組:研議承保與理賠作業相關議題、本保險相關辦法、要點與保單條款等檢討修正。
(3)資訊統計與教育推廣分組:檢討與建置本保險相關資訊系統、合格評估人員教育訓練及各項業務
宣導之規劃。
3. 住宅地震保險業務宣導相關作業。
4. 住宅地震保險理賠相關作業。
5. 住宅地震保險稽查相關作業。
6. 住宅地震保險相關法規檢討修正。
7. 與產險業界建立良好關係。
8. 辦理資訊相關業務及住宅地震保險資料庫之建置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