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損認定理賠處理及相關作業流程圖文字詳細說明】 1.全損認定理賠處理及相關作業 2.政府機關通知拆除命命拆除或逕予拆除,應支付賠款予被保險人2.1.全損的認定理賠相關作業,需經由合格評估人員評定,評定結果會有2種 2.1.1.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應支付賠款與被保險人 2.1.2.評定為修復不適居住而且修復費用是否為危險發生時之重置成本50%以上2.2.若是評定為修復不適居住而且修復費用是否為危險發生時之重置成本50%以上,會有下列3種情形 2.2.1.當修復費用>=重置成本之50%,符合理賠標準,應支付賠款予被保險人。 2.2.2.若是無法評定 2.2.2.1.這個時候審查機關會進行書面複評、合議複評、視各案委託鑑定這三道審核,符合理賠標準,則支付賠款予被保險人 2.2.2.2.若是不符合理賠標準,會詢問被保險人是否接受免賠結案,接受則免賠結案; 2.2.2.3.不接受,被保險人可申訴、調處或評議接著提起訴訟或仲裁 2.2.2.4.依照申訴、調處、評議、訴訟或仲裁結果辦理,若是不符合理賠標準則免賠結案;若是符合理賠標,則應支付賠款予被保險人 2.2.3.修復費用<重置成本之50%,不符合理賠標準,被保險人接受則免賠結案 2.2.3.1.若是不接受,這個時候審查機關會進行書面複評、合議複評、視各案委託鑑定這三道審核,符合理賠標準,則支付賠款予被保險人 2.2.3.2.若是不符合理賠標準,會詢問被保險人是否接受免賠結案,接受則免賠結案 2.2.3.3.不接受,被保險人可申訴、調處或評議接著提起訴訟或仲裁 2.2.3.4.依照申訴、調處、評議、訴訟或仲裁結果辦理,若是不符合理賠標準則免賠結案;若是符合理賠標,則應支付賠款予被保險人 更新日期:2021-11-24 瀏覽人次:2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