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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重大地震事件

台灣重大地震事件

*斗六地震(1904)

1906年3月17日凌晨6點43分,嘉義廳打貓支廳(嘉義縣民雄鄉)與梅仔坑支廳(嘉義縣梅山鄉)附近發生芮氏地震規模(ML)7.1的強烈災害地震,台 灣全島及澎湖的震度均為輕震(震度2級)二級以上,震央位於北緯23.550度,東經120.450度,震源深度六公里。

災害地區包括嘉義廳、斗六廳及鹽水港廳(嘉義縣、雲林縣及台南縣北部一帶),造成一千兩百五十八人死亡、七百四十五人重傷、一千六百四十 人輕傷、家畜死傷七百三十四頭,民房全倒六千七百六十九間、半倒三千六百三十三間、大破三千四百九十五間、共有七千零九十間房屋破損、三間 燒燬此地震造成最顯著的地變為梅山地震斷層,東自梅仔坑支廳大坑連庄(梅山鄉大坑)向西南西延伸,經尾庄(梅山鄉三美莊)、跨越三疊溪至打 貓支廳打貓街(嘉義縣民雄)長達十三公里,斷層南側地塊相對於北徹地塊向東滑移,為一右移走向滑移斷層。

此外,在平原地區則發生大範圍的地裂、噴砂與噴水現象,其中以新港支潭仔墘庄(新港鄉潭仔墘)噴砂達二呎(六十公分)最為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