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但是並不影響您獲取本網站的內容
【理賠流程內容說明】
1.地震災害發生
2.被保險人
2.1申請理賠(接續8.1)
2.1.1簽單公司
2.1.2地震保險基金
2.1.3災區聯合理賠服務中心
3.地震保險基金災情詢問與彙整
3.1災防會或地方政府災情統計資料
4.地震保險基金內部會議
4.1通報主管機關及簽單公司
4.2發布新聞稿籲請被害人報案
5.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時
5.1招開緊急會議討論議題
5.1.1決定是否成立理賠中樞小組,由其督導及指揮災區聯合理賠服務中心
5.1.2決定是否削額給付及其比例
5.1.3決定是否啟動異地備援
5.1.4其他重要事項
6.a 緊急會議決議不成立理賠 中樞小組時
6.b 地方成立緊急應變中心, 且被保險建築物損壞時
6.c 中央及地方均未成立緊急 應變中心,但被保險建築 物損壞,並經內部會議決 議成立理賠處理小組時
6.1成立理賠處理小組任務工作
6.1.1地震災情及理賠處裡情形之整理與彙報
6.1.2協調調度合格評估人員
6.1.3討論簽單公司及被保險人有關理賠問題的詢問
6.1.4其他相關議題
7.理賠中樞小組與理賠處理 小組均未成立時
7.1簽單公司自行處理
8.參考地方政府徵調緊急評估 人員評估結果
8.1全損認定及理賠處理流程
9.地震保險基金彙總
10.地震保險基金再保險攤回
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 地址:10059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39號5F 電話:(02) 2396-3000 周邊地圖 免付費電話:0800-580(我幫您)-921
傳真:(02) 2392-3929 本站建議使用Microsoft IE 6.0以上版本觀看,並設定1024x768解析度以獲最佳瀏覽效果。
歡迎連結使用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網站資料。引用時,請註明資料來源,請確保資料之完整性,不得任意增刪,亦不得作為商業使用。免責聲明